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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常见问题答疑
2023.08.11

一、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?
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、国务院《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,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,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,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》,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
二、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?

(一)申请人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,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,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,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;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,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,报告载明产品核心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。

(二)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,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,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。

(三)产品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,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,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,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。


三、企业申报创新医疗器械审查需要提交哪些资料?

申请人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,填写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表》,并提交支持拟申请产品符合本程序第二条要求的资料。资料应当包括:

(一)申请人企业资质证明文件。

(二)产品知识产权情况及证明文件

(三)产品研发过程及结果综述。

(四)产品技术文件,至少应当包括:


四、企业何时提出创新医疗器械审查?

申请人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,应当在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前提出。


五、企业申请创新医疗器械审查需要注意什么?

(一)关于专利方面的要求

(二)关于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结果告知方式和内容

(三)关于创新医疗器械企业沟通交流的方式

(四)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是否执行《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》

(五)关于创新产品申请注册时间

(六)关于创新产品分类界定


关键词:医疗器械检测校准医学计量校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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